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规定,为做好厦门大学2021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
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次为2021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自己先按约还款)。
二、材料提交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于10月31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XDHDJYCY@163.com审核,标题处注明“2021届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XX学院“。
相关通知和报送材料要求详见: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7781.htm
联系人:戴锦卉;联系电话:1827920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