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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美育第二课堂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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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大学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学生审美体验与艺术实践,提升其人文与审美素养,现启动2025年度美育第二课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主题

本次项目申报围绕以下四大主题展开:

(一)弘扬优良校风:旨在传承嘉庚精神,通过弘扬“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的优良校风,激发学生对母校的深厚情感,传承陈嘉庚先生的教育理念和爱国情怀。

(二)学科之美: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鼓励学生通过创意展现学科之美,促进课堂专业学习与课外实践活动的融合,激发学习热情。

(三)中华传统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创新意识,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

(四)闽南雅韵:深入挖掘闽南地区的美育资源,引导学生学习和认识闽南传统文化,增强对所在地的文化认同感,感受闽南文化的独特魅力。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申报人应为我校学生团队。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鼓励学生跨学科、跨学院申报。

(二)申报项目:项目应充分反映学生团队的审美创意与实践能力,以文化艺术类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确保在2025年度内完成。

(三)指导老师:每个项目必须选定至少一位指导老师,负责从策划、实施,到宣传、结项的全流程指导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四)依托单位:项目依托单位为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单位,项目经费将拨付至该单位。依托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持与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适宜的场地、需要的设备以及专业指导等。

三、项目申报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学生申报。项目申请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并按要求集中报送。每个依托单位原则上限报一项,若有多项项目,可排序报送。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受益面等遴选立项,项目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0.3万-1万)。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依托单位需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项目开展过程中,应明确标识“厦门大学美育第二课堂项目”,并在依托单位和美育与通识教育中心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三)项目将于2025年12月组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暂停项目申报人两年的申报资格。

五、材料提交

请将申请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的电子版,于2025年2月2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coebk@xm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美育第二课堂项目+负责人姓名”。

如有疑问,请联系美育与通识教育中心的李广玉老师,电话:2886506。


附件:厦门大学美育第二课堂项目申请表

厦门大学美育第二课堂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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