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动员。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以及中共中央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学习方法可以采取上课辅导、座谈讨论、体会介绍等形式,要讲求实效。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进一步明确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以及党员标准,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为自我评议和民主评议打好思想基础。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按照党员标准,认真对照检查,主要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党纪等方面的情况。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在党小组或支部党员大会上总结,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要做到:①掌握标准,联系实际。最根本的标准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联系的实际主要是评议党员内容中所规定的各条要求。②具体、恰当地评价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既肯定成绩,又找出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找出改正的措施。③要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3)民主评议。在党员个人对自己的优点、成绩和缺点作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由党小组或党支部组织党员在党内开展相互批评。评议要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依据党员标准,严肃认真的进行,在民主评议中要把握四条原则:①实事求是的原则;②积极开展思想斗争的原则;③在党员标准面前党员人人平等的原则;④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既肯定成绩,又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使其明确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研究,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组织意见,正式写出书面评议材料,同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和进行讲评。组织考察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①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认真分析,拿不准的问题要核实清楚,切忌偏听偏信。②民主评议材料要由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防止个人专断。③组织意见要符合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防止千篇一律。④对一些准备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批评的党员,事先要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对明显不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给予除名。对腐败分子和违法乱纪分子要根据情况分别予以清除和党纪处分。
(6)民主评议党员的鉴定材料,按规定装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