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进行发布,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奖励项目、奖励对象》、附件2 《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二、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各同学必须严格按照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审要求进行填报。其中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关于参加民主评议的原则:要求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并且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方可参评。未如实进行班级民主评议的申报人,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各奖学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3,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自评表等详见附件4。学院将严格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
2.专项奖学金仅涉及部分同学,后续将会开展校庆期间其他校级院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专项奖学金因差额评选,申报材料纸质版需于3月4日12:40-13:30间提交至芙蓉7-101党团活动室,电子版于3月4日13:30前打包提交至xmucoebgs@163.com。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详见附件5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不含2024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5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五、其他补充说明
1.班级民主评议若时间较紧,可在班级内发起在线投票,依据在线投票结果填写民主评议表。
2.本次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材料周期为前三个学期(含小学期),即2023-2024年春季学期、2023-2024年小学期及2024-2025年秋季学期(即2024年2月25日-2025年2月15日)。
3.评审周期内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无需个人提供,由学院统一提供。
4.课程成绩及排名暂无需填写,由学院统一填写。若表格中涉及“必修课X门,其中及格以上X门”等内容,则需要个人填写。
5.奖励名额“不限”指仅在院内进行门槛条件筛选,具体得奖人员由学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评选。
海洋与地球学院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