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5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评审办法》
3.《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二、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2人。(名额极少,所有申请人务必按要求时间提交材料,逾时不候)
(三)评审周期
2024-2025学年,成绩参考国奖国励评选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评审周期内志愿工时不少于20个。
2.在校学生可连年申请本奖,但往年获奖学生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3.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4.凡在处分解除前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5.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6.燕宝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当学年度三大奖除外)等校内评选的奖学金兼得。即如获得本奖项,则不可参评2025-2026学年三大奖(将于2026年校庆期间评选);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为保证学生能顺利、及时地领到奖学金,各位申请人务必按要求提交材料,纸质版12月22日(周一)上午12:00前提交至希平楼C2-201-6张老师处;电子版12月20日晚20:00前提交至[2025年燕宝奖学金评选信息收集表]https://f.wps.cn/g/j5NygILg。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 1 | 姓名—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推荐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 Excel电子版、纸质版 | 按附件3模板填写 |
| 2 | 姓名—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 Word电子版、纸质版 | 按附件2模板填写,不要修改表格样式,不要删减内容 |
| 3 | 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鉴定证明等材料 | 纸质版 | 成绩单提供自助打印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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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6503
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