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现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奖学金
1、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可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本次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经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产生的该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由我校作为2026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经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后,确定其是否获评特等奖。如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除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执行差额申报外,其他奖项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此项奖学金要求参评人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2、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2名,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名获奖学生获奖人民币3000元。
此项奖学金要求参评人具备以下条件:①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②科研成果突出,创新实践能力显著,有较强的发展潜力。评审周期内如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名次或取得发明专利、在新兴科研领域探索创新产出具有影响力的成果者优先考虑;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热心环保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以无偿献血等实际行动回馈社会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二)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3.(2014年9月修订)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4.(2026年9月修订)厦门大学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两岸融合)评审办法
5. 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6年9月18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希平楼C2-201办公室,校级奖学金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2357181843@qq.com,主题为“××(姓名)+校奖评审材料”。提交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推荐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纸质版+电子版(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确定获奖后方提供)。
所列事迹必须附带相应的有公章的证明,并且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无证明的或者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注意:1、表格登录“https://jw.xmu.edu.cn/new/index.html 研究生服务—学位服务—研究生学位与科研信息”处导出。研究生科研成果需在系统内申报经导师和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后导出。2、导出表格后,请在之前已用于奖学金申请的成果后面手写标注,按奖学金类别分别标注“国家”、“校级”、“院级”。3、研究生科研汇总表上有两个签字框,学生签名处除签名外,还需手写补充“以上所填信息全部属实;所填写的科研成果未用于其他奖学金的评选,若有则已标注出。如有作假,后果自负”。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处暂时不需要签字。)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以志愿汇APP记录的工时为准 );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姓名-校级奖学金事迹汇总(【姓名】修改为自己的名字)
(9)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注意: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厦门大学,在同级或者更高级别奖学金使用过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本次校级奖学金与本学年的国奖不能兼得。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朱祎濛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