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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地球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时间:202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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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及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13〕10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6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及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侨本科生均可参评。2026级新生可申报该奖项,但仅可获评三等奖。

(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均可参评,2026级新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各项奖学金均不可兼得:上述各类奖项不可与2026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兼得;台湾学生若同时符合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条件的,最终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二.评审年度

老生评审参考年度为2025-2026学年,即2025年9月-2026年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的评审采用计分制,总分由课程成绩分、行为表现分和科研成果分组成。计分标准按照《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标准》(见附件)执行。

2026级新生参考入学成绩,请提供入学成绩相关材料。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

海洋与地球学院有本科生老生名额1个,新生可自由申报,将推荐至学校差额评选。

(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海洋与地球学院有本科生老生名额1个,新生可自由申报,将推荐至学校差额评选。

三.材料要求

若参评需提交《申请表》《汇总表》《自评表》及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汇总表》《自评表》填写格式和规范可参考国奖国励相关通知。各位申请人务必按要求提交材料,纸质版9月23日(周三)上午12:00前提交至希平楼C2-201李老师处;电子版9月23日日上午12:00前提交至xmulizirui@163.com,命名为《姓名+所评奖项+材料名称》。

注意

对于获奖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或“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6503



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

202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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